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任何企业或雇主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金钱作为所谓的"入厂押金",否则便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若有雇主违反上述规定而擅自收取押金,那么员工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举报或者投诉,并请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对此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会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相关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地把所收的押金全额退还给每一位合法的劳动者本人。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
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