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孩子于校内与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并受伤害,学校所负有无责与否的问题要素便在于学校是否切实履行了其应尽之教育职责。
若校方实行了全面且严格的教育措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该担起对参与打架事件的学生的法律责任;
反之,若学校未充分履行其教育责任,则无需对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负责。
若是成年人在校园中进行殴斗,那么学校多半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
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