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佣方与劳动者确立了雇佣关系之后,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签署
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作为雇员,你有责任依照该合同的内容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
其雇主则有责任按照规定正常且足量地支付员工薪资报酬。
而对于未构建工作关系的情况下,即意味着并无所谓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说,因此也无需出示相应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亦没有提供解约函之必要。
若在这种前提条件下需要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雇主则须于解约生效之日起15个自然日之内为违纪员工办理好相关的人事档案及
社保关系迁移等各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