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居住权益问题,法院应如何进行裁决呢?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当当事人一方在婚姻关系结束后生活发生困难,另一方有义务提供适当的协助。
这种协助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来实现,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审判原则作出最终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
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