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年仅三岁的孩子的
抚养权归属应优先考虑对孩子发育成长最为有利的一方。
法院在此类案件中判定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包括: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通常会判令由其母亲直接照顾和监护;
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则需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作出决定;
至于其他年龄段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依据能够为孩子提供最为优越、适宜的生活环境的一方来决定判定。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无论哪一方父母若能够为孩子营造更为理想、健康的成长氛围,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将抚养权判归于该方家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