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享他人的摄影作品时,如遇以下情况,便构成了
侵权行为:
若行为人为达到商业目的,未经
著作权所有者的允许,擅自复制并使用其作品,此举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需要依据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行为人是出于非营利性的目的,即在法定许可的范畴内使用他人作品,并且没有给著作权所有者带来任何实质性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被视为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
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