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明确指出借款人身份的情况下,
借款合同或借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这无从确认究竟哪位才是实际的
债权人。
对于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来说,它们的基本要素通常包括:
债权人的姓名;
借款的具体金额(可能涉及到外币交易);
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如何计算;
借款人承诺的归还日期;
如果未能按时还款,将面临怎样的违约处
罚金;
如果出现争议,应该采取何种解决途径等等。
只要借款合同或者借据中包含了这些基本要素,例如债权人的姓名、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人的姓名以及借款的日期(即使这些信息是在签订合同时后期添加的),并且满足了借款合同或者借据的主要要求,那么这份合同或者借据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