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防止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允许而擅自对房产进行转让、交易等行为,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三种策略:
首先是将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上登记到夫妻双方的名字中去,使之成为共同所有人;
其次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房产实施
财产保全措施,同时提供充足的担保
抵押物;
最后,您还可以向房地产明确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登记请求,借此阻止房产的转让进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提出异议登记后,必须要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法院提起
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将自动失效。
《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