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未偿还通常并不足以构成诈骗犯罪,
诈骗罪乃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若想构成诈骗罪,必须符合以下要素:
其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已达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其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
最后,本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