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间借贷行为中,应尽量采用书写规范的借据以表明借款关系的确立。
借据作为借款方出具给贷款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其主要目的在于证实双方之间已形成了明确无误的借款契约关系。
相比之下,
欠条则更强调于对过往经济往来的核算,是一份具有结算性质的凭据。
然而,借据和欠条在时效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直接影响到追索借款或
欠款所需的时间。
若未就还款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欠条的法定时效仅为三年,而借据的时效性则最长可达二十年之久。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