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的奖项予以破坏,这种行为无疑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荣誉权,泛指每一位公民及公司企业等组织所拥有的权益,该权益产生于他们在各自领域内的杰出表现或独特的劳动成果,从而为其赢得了荣誉称号或其他形式的荣誉。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不仅涉及到对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的损害,而且还包括蓄意毁损他人应得的荣誉证书、奖杯或奖章等荣誉象征物,这些行为均被视为对他人荣誉权的严重侵犯。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