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漏项问题及其可能引发的责任认定,首先需分辨其产生的具体原因以及漏项事件所属环节,同时还需考虑评估所需资料是否完整,为何会产生漏项以及是否有所记载等因素,才能准确评价此类事件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1.若委托方未曾提出过对该项目进行评估,或者虽然委托方明确表示无需进行评估,但在实际使用报告时却将此纳入考虑范围,则应视为委托方负有相关责任;
2.如果评估人员在执行评估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尽职调查和核实义务,从而导致评估结果存在遗漏,那么这就属于评估人员的责任。
在
房屋征收领域,这是国家在对非国有资产进行合理补偿后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交易行政措施。
这种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并确保公平补偿得以实现。
国家仅能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且已向
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相应补偿的特定情况下,方可依据法定程序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征地
拆迁实践操作中,法定的征收程序严谨规范,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多个环节。
通常而言,征收导致
宅基地使用权灭失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由于双方达成
拆迁补偿协议而顺利完成征收,在此情况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
另一种情况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
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