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位乘兴欢聚一堂的朋友因为过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并需入院治疗时,我们需要深思熟虑的是,那些热闹劝饮的人们是否应当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答案是肯定的,他们应该对此次事故负起相应的
民事责任,甚至可能受到罚款处罚。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修订)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只有在满足以下四项必备要件的情况下,劝酒人或者宴会的主人才会被视为应对该惨剧承担
侵权责任。
首先,劝酒者应当具有强制性劝酒的不当行为;
其次,劝酒者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再次,受害者必须出现了损害后果,例如酒精中毒导致的生命危险或者因饮酒引发的身体损伤和残疾;
最后,这种损害后果必须能够证明与劝酒行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