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职员工在用人单位任职,则必须由用工企业与当事人共同承担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责任,不得寻求豁免;
如未处此状态的劳动者,在非特定情况下可以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然而我们仍强烈推荐继续维持定期缴纳的行为。
对于灵活从业者而言,他们可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且仅限于
医疗保险费用与
养老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