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车辆购置税手续时,通常需提供以下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原件)及其一式两份的复印文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车辆价格凭证的原件以及其副本影印件各一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车辆合格证明的原件以及其副本影印件各一份。
此外,对于进口旧车、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损坏的车辆、库存时间超过三年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超过八万公里的试验车辆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型车辆,纳税人还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车船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