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准确无误的
证据材料,并按照严格格式要求撰写一份诉状,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以主张
借款合同的无效性。
2.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然而,如果借款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自然人,且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选择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来确定合同内容的,则应尊重其意愿,适用其他方式。
3.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借款的类别、货币种类、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