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律规范并且能够充分反映
当事人真挚意愿的情况下,
离婚协议中将
财产分配给子女的条款被视为合法且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在
离婚事件发生时,任何一方私有的
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处理,但如若双方在此处另有协定则例外。
而针对婚姻中的
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有权通过自由协商确定其分割方式,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需由人
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