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界定通常指向无法预见、避免或是战胜的客观存在状况。
然而,国家政策的调整,作为对当前经济社会环境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其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抗力的特性。
这是因为,此类政策调整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贷款合同的成立基础,因此,我们不能将其视为不可抗力因素,也不应该以此为由来逃避应承担的贷款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