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公司的资产在
离婚过程中的分配原则如下:
倘若针对该等公司进行了私人的投资行为且此项投资结果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会纳入到
离婚财产分配的范畴之内;
除非存在单独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否则双方必须依照协议内容来处置这些
共同财产。
如果针对公司的投资行为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这些共同财产将交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予以处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当地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