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写借据时,务必将
借款人和
出借人的法律全称,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的周期及还款日期等关键要素清晰列明。
随后,借款人需在借据上签字确认并标明签署日期。
至于
欠条部分,只需明确写出标题及正文中涉及的人物与物品信息,数量以及约定的还款日期。
欠条的标题应与文章相符合,通常在正文中上中部使用大号字体标记出“欠条”这两个字眼。
正文部分需要详细列出欠了谁什么东西,数量是多少,同时注明还款日期。
最后,在落款处署上
欠款人的名字以及写下欠条的日期。
《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