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已参保的用人单位需在员工遭遇
工伤之后承担以下各项
工伤保险责任与义务:
即五级及以上
伤残程度的员工有权每月获取相应的
伤残津贴补偿;
而对于参加工伤治疗期间的员工,用人单位还须负责发放其相应的
工资福利待遇;
此外还需要负责在
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际,为员工提供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他们将有责任承担并支付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
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