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贷双方未能按相关
法规约定之时间偿还
债务,则须依照当事方当初确定的滞纳金比例进行计算。
然而,各方在签署协议时所协定利润率不应超出成立合同时一年内同业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范围之外;
如各方可协商未果,则需根据在借款期限内制定的利率标准来计算相应的逾期滞纳金;
倘若在借款期间内利率约定含糊不清或并未作出规定,则可依现行一年内全国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参考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