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规定条件方可
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条件包括:
1、可能被处以
管制、
拘役或是可选择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
2、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罚金或者是因重病导致无法正常生活、怀孕或哺乳期中的女性
当事人,为确保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而采取此种措施;
3、在
羁押期限已到,案件仍未审理完成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若采用交纳
保证金的形式,取保候审须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若选取具备
保释资格的保
证人,则无需支付保证金。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
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