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希望申请注
销户口时,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手续如下所示:首先,如果是由于公民自然死亡的原因想要进行户口注销的话,您必须要提交由您亲自保管并且死者所有的户口簿、以及该死者关于生命终结的正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申报和注销请求。在经过审核确认之后,只要您所提具的要求和所提交的文件均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样的申请通常都会获得批准并被予以注销。其次,若是因为户籍的迁移而需要进行户口注销的话,同样地,您也需要携带自己的户口簿、以及准予迁移的官方
证据——即所谓的“准迁证”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申报和注销请求。同样地,只有您所提具的要求和所提交的文件都满足了法定门槛,那么这样的申请才有可能得到批准并被予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
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