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而出现
逃逸行为,但并未导致严重
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未逃逸的当事方应果断采取措施
报警处置;
接下来,他们需耐心等待警方出动执行任务,对事件性质及责任归属做出明确判定,同时竭力寻找逃逸者;
在警方完成
责任认定之后,各方均应按照责任分工情况展开协商,商谈相应的
赔偿问题;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选择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求公正司法裁决。
另外,逃避
责任方应当尊重法律,立即
投案自首,勇敢承担起自己的过错,接受
处罚。
关于
肇事逃逸的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数额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十五天的
行政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
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
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