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严格规定,租赁期最长不可超过20年,若超过此限制,则超出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
另外,对于租赁期长达6个月及以上的情况,应务必签署正式的书面
租赁合同。
若未能采取书面方式记录租赁条款,便无法确定准确的
租赁期限,在此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是一种
不定期租赁的形式。
再者,当租赁双方面临租赁期限的具体约定不够清晰或含糊不清,从而无法确定租约期限时,同样也将按照不定期租赁的规定来执行。《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
期限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