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事件中,若
借款人未能提供
身份证件,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供能将被告与其他人区分开来的信息如姓名和住址,以及
诉讼请求及相关理由,以此作为明确的被告身份证明,从而启动
立案审查程序。
针对欠款人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以下为可能采取的措施:
首先,若
债务人为暂时性无力偿债,经
债权人同意或由人
民法院裁定后,可允许其分阶段逐步偿还;
其次,对于有能力偿还但故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者,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
强制执行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