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男方涉及
家庭暴力行为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从而
离婚的情况下,在
财产分配过程中,司法机构会充分考虑
家暴受害人的权益,酌情予以更多财产份额的分配,然而并不能因此而做出强制令对方
净身出户的决定。
在此基础上,家暴受害方还可以在正式离婚之时依法申请
离婚损害赔偿。
倘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一份其中一方需净身出户的协议,并且约定需净身出户的一方自愿履行该项内容,那么便可允许实现“净身出户”,但这必须建立在不影响其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之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