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过程中如出现
夫妻共同财产未予合理分配或财产被非法转移等特殊情形,可提起更改
诉讼。
1)在
离婚诉讼期间,由于未能正确评估和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存在部分财物遗漏的现象。
例如,忽略了对配偶的房产、
公司股权及股票等财产的处理。
2)在离婚之后,若其中一方发现另一半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以及虚构
债务以侵吞
共同财产的
违法行为,
当事人可申请再次通过法律程序进行
夫妻财产的分割或解决由上述违法行为引发的
债务纠纷。
倘若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且已经取得相关
新证据证实,则可向司法机关上诉,要求重新评估并划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