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男方若存在酗酒问题,完全可成为申请诉请
离婚的依据。在人
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期间,将会优先进行调解程序。如若发现夫妻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努力调解依然无法消弭,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应准许其离婚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条款明文规定,如夫妻中有任何一方坚决提出离婚诉求,均可委托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而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进行调解,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果时,应依法准予其离婚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以下情形者,法院调解无效后,必须按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离婚的裁定:(1)存在
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保持
同居关系;(2)存在
家庭暴力倾向或经常性地虐待或抛弃
家庭成员;(3)存在严重的赌博或吸毒恶习瘾,屡次教育仍未能改正;(4)因感情不合,双方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5)除上述列举原因外,其他导致夫妻情感破裂的原因。另外,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根据
公平原则,应当给予支持离婚。即使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解除婚姻关系,但如双方在生活中的实际分离时间达到一年,任意一方向法院再度提交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这一次应当获得批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