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律责任而言,
责令停产停业的
处罚决定具备决定性的终结力。
当被授权人面临责令停产停业的限制期结束之际,他们可以自动恢复其
行政许可的资格,无需再次提出申请以获取相关的行政许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与责令停产停业相区别的是,责令停业整顿的
处理决定并不具备决定性的终结力,也就是说,被授权人在停业整顿的期限结束之后并不能必然地自动恢复其行政许可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
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
行政拘留;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