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性侵和
强奸案情的事件中,无论是在案发后被害者因受到巨大压力自寻短见,还是由于其他原因自行结束了生命,警方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展开调查工作。原因在于,强奸罪行属于
刑法范畴内危害极其严重的
犯罪行为,这也是为何我国法律以严惩态度对待此类
违法行为的必要原因所在。如果不幸出现
受害人自杀身亡的情况,这无疑将对
量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这并不能改变警方对该案件进行
立案侦查的既定流程与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