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他人无端杀害,这显然属于意外保险范畴之内。意外保险,顾名思义,其核心在于投保者有责任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额度的保险费用,从而获得保险公司对其做出的承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者人为事故,导致身体受伤严重,甚至发生残疾或者死亡等不幸事件后,保险公司将按照
保险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向
被保险人或其
法定继承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保险
赔偿金。因此,意外保险也可以称之为人身意外保险,或者更通俗地称之为意外或伤害保险。它的基本原理就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一
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为遭受
意外伤害,并且这种伤害成为导致其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时,保险公司将会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支付相应数量的保险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