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到他人对您
欠款未偿还事件的法律
诉讼,您首先需要积极收集相关
证据以备辩护之需。当被告方对此做出回应时,您应该提交以下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1.
答辩状;
2.相关的证据证明您的清白;
3.证明您作为被告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4.如果您已
委托律师代表您参加应诉程序,您应当向
代理律师出具明确的
授权委托书,并在其中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