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文规定,涉嫌
危险驾驶罪的
行为人所面临的一般惩处为被判处
拘役,同时需缴纳
罚金。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
拘役刑通常意味着罪犯需要服
实刑,但如果
犯罪分子满足
缓刑或者
暂予监外执行等能够在狱外执行
刑罚的特定条件,便无需必须亲自入狱服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