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保证金的相关规制明确表示如下:如
招标方在招标通告文件内特别要求各
承包商需提交
投标保证金,该金额需严格控制在发包项目预估造价的百分之二之内。
同时,投标保证金的时效应与
投标有效期保持紧密的一致性。对所有在我国境内必须遵循公开招标程序的项目来说,其中的国内投标单位在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采用现金或
支票两种方式,且其来源应确保自基银行账户实时转账。
此外,我们强烈反对任何形式的
招标人非法挪用投标保证金等
违法行为。
《
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