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情感纷争的
刑事案件处理过程如下:当由于情感纠葛导致他人身体受伤时,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
报案。通常情况下,警方会先行展开调查工作,确认存在
犯罪事实后,即刻提交检方申请
批准逮捕,随后即可启动审判程序以确定
犯罪性质并进行相应的
刑罚判决。关于
刑事相关案件的侦查、
拘留、
逮捕及预审事务,将由公安机关全权承担。
至于检察、批准逮捕的实施、检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侦查、以及
公诉环节,则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最后的审判任务将交付给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行。除非有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否则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行使上述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
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