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按揭贷款与普通贷款的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对于贷款的定义,它是由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在遵守一定利率及偿还规定等前提下,将货币资金有偿地提供给他人的一种信用行为;
其次,相较之下,按揭贷款则是通过购买的房产作为
抵押物,向银行
申请贷款并分期偿还的一种
购房方式。其次,贷款的
适用范围更为广泛,根据其具体用途,可细分为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
住房贷款、汽
车贷款等多种类型;
然而,按揭贷款通常仅限于住房贷款这一特定领域,即利用预购的
商品房作为
抵押品,从而获取贷款资金。
再者,贷款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特点,依据
担保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而按揭贷款则主要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即将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最后,尽管贷款和
按揭均以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基准
贷款利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但为了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住房政策,首次购买商业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次购买商业住房的贷款利率则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上60个基点,且不得向下浮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