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个人、
法人及其他各种社会团体与机构的人身尊严以及合法
财产权益,对于存在以下任意一种
违法骇人听闻的行径者,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中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严厉的
刑事追责惩戒:即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肆意攻击并
侮辱他人人格,或捏造虚构事实从而对他人进行
恶意诽谤;
另外,任何人士在互联网上实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了
民事侵权现象时,需依法承担相应且应有的
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诽谤罪】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
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
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
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
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