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
入户盗窃"案件的既遂与未遂时,应根据
盗窃罪的基本
构成要件做出相应的判断。进入他人住所并成功
窃取财物的情况下,无论其财物价值如何微小,只要导致该财物彻底脱离了户主的实际掌控范围,便可被视为是盗窃罪的既遂形态,并依法判定以"入户盗窃"
罪名进行惩处。
然而,若
行为人在户内未能实际窃得任何财物,由于没有对户主的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侵害,则应被认定为盗窃罪的未遂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