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的退赃行为发生在公安机关的侦查环节,那么应当将相关
赃物或
赃款返还给该公安机关;倘若在检察院进行侦查工作或者在其
审查起诉期间内发生了此类情况,则应将之退回至检察院;
最后,若该件事情闹到了法院审理阶段,那么应当把这些赃物或赃款退还原告至法院。对于所有
犯罪分子所获取的非法财产,都应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其进行退赔。所谓“退赃”,即是指将赃物、赃款等物归还给原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
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