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消费者进行室内装修施工期间遭遇挫折并尝试与相关装修公司进行协商无果后,作为替代方案,可考虑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发起投诉或寻求援助。
2.针对消费者在与装修单位发生纷争、陷入困境的情况,向涉及装修领域的行业自治团体提出投诉同样是一个行之有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选择。目前,众多行业自治机构都相应设立了专门负责咨询和投诉事务的部门,开通了专有的投诉热线。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