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房屋的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层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向:第
一,重大安全隐患,即为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显现出结构性的破裂、倾斜、倒塌等状况;第
二,对于日常居住和使用产生了严重影响的质量问题,比如无法供应稳定的自来水与电力资源、隔音效果严重不足等现象;第
三,其他诸如房屋漏水、地面空鼓、墙面涂料脱落等一系列常规的质量问题。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