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了房产的情况下,如果所购的
商品房不幸遭遇烂尾现象,
购房者并不适宜擅自停止履行房贷义务。若采取此类行为,将会导致
债务违约事实的产生并面临相应的违约
赔偿责任。不过针对此类困境,购房者应该采取如下妥善解决方案:
首先,试图与
放款的银行开展协商沟通。在充分阐述自身困难后,可以尝试申请暂停支付贷款,如双方达成共识,则务必签署一份详尽的停贷协议;
其次,如与银行多次沟通无果,购房者可选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希望以此途径以期达到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
买卖合同被依法
解约之后,
消费者即可主张解除与其银行之间签订的
房屋抵押合同。如此一来,原本需负担的房贷压力将得以减轻乃至消除。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
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