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所有权
纠纷的裁判路径有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是通过双方之间的自愿和解来达成妥协与共识;
其次是寻求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公正公平、友好协调的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再次便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与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至指定的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若以上所有途径仍未能解决争端,
当事人就有权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应始终遵循平等互利的根本原则,实现各方的共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