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依法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
民法经济法及相关规定,在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经过判定之后,倘若有任何一方向其支付款项的义务未予履行,则
债权人可行使权利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而在法院查明
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暂时停止
执行程序,待相关情况消除后,再
恢复执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
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
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
一审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