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之后仍然未能获得退还的押金,您通常可通过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投诉商家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选择前往相应辖区
分支机构的区级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对商家提出诉求。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您优先寻求社区
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在他们的协助下进行调解及协商解决方案;同时,请务必保留好与商铺租赁相关的所有合同和凭证作为重要
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群众法院提
起诉讼,促使商家尽快归还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