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如果购
买房产的交房日期
逾期未交付,这种情况便构成了违约。在经过多次催促并给予合理时间的前提下,若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履行,那么作为
购房者的您虽然无法立即
解除合同,但是您有权向卖方提出要求,要求其对由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然而,如果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催促,卖方仍然未能给出充足的理由来解释其未能按时交房的原因,并且仍然未能如期
履行合同义务的话,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就有权利解除这份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卖方
全权负责。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