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处理法:协商乃是指各方
当事人依据其享有的合法处置权力,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条件下,相互体谅且达成共识,以协商方式化解
纠纷。
购房者与地产商针对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问题展开深入协商,寻求双方均能接受之解决策略,双方最终就此事制定出妥善的
纠纷解决协议。
2.调解处理法:所谓调解,即是在一位中立的第三方主持之下,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消除纷争,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及行为过程。
3.仲裁处理法:仲裁乃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当
房地产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依据仲裁协议请求
仲裁机构居中裁判,明确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依循法律程序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从而有效地解决房地产纠纷。
4.
诉讼处理法:当事人亦可选择将房地产纠纷诉诸于人
民法院。然而,这一途径的前提条件是该纠纷须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