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财产类型中,房屋及土地被归类为不动产。当涉及到与这类不动产相关的争议时,我们必须依据法律规定,选择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这一原则,无论是对于全球范围内的
民事诉讼管辖规则,还是对于我国的司法实践,都有着深远而重要的影响。因此,当面临
房屋纠纷需要寻求法律救济时,应当将诉状提交至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